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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稽县衙当即将他转押到省城,送往杭州接受审讯

2022-09-12 07:27:14 发布 浏览 612 次

会稽县衙当即将他转押到省城,送往杭州接受审讯。

对周福清的审讯,并不轻松。第一轮审讯,由杭州知府陈橘主审。第二轮审讯,由按察使赵舒翘、布政使刘树堂“藩臬两司会审”。最后,由浙江巡抚嵩骏亲自提审。周福清原原本本交代了事情经过,没有一点隐瞒。可交代归交代,态度却很不老实,他振振有词,为自己辩解:“交通关节,已不止一科,也不是我一人,某科某人,就是通关节中了举人,我不过是照样子来罢了。”意思很明了,就是说这行贿舞弊,打通关节的事,早就有人干了,我只是不过是其中效仿者之一。

周福清为什么要说这段话呢?我认为,这时候的他,一方面,抱有侥幸心理,认为大家都这么干,法不责众;另一方面,他还是不服气,自己是被曝光了,如果没曝光呢,还不是无罪逍遥法外。

晚清科场舞弊丛生。周福清的心理和想法,就是一个反映。他的所作所为是一个毛细血管,一路进入到晚清科场腐败的主动脉。

周福清行贿舞弊案,经过长达数月的审理,终于在光绪十九年,公元1893年十一月初十日,由浙江巡抚崧骏向朝廷上报了审理意见。意见中说,周福清暗通关节,按大清律例该处斩,但是,他是作案未遂,一万两银票的赃款只是口头承诺,并且,他主动投案自首,因此建议从轻处理。

这份审理意见很有些“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”的味道。认真说来,这就叫执法力度太弱。嵩骏的这份奏折,传到光绪帝手里,光绪帝提朱笔批示四字:刑部议奏。

公元1893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刑部最终议定,赞同浙江巡抚崧骏的意见,提出:“对周福清于斩罪上量减一等,拟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”

打一顿流放。这个决议光绪帝不接受,他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。当天就颁下谕旨,宣布将周福清处以死罪。只不过改为斩监候,秋后处决。所谓斩监候,就是死缓,不立即处决,等到次年秋天执行。

然而,令人不解的是,到了第二年秋天的时候,周福清没有被执行死刑,具体原因不明。更让人迷惑的是,非但不处决,而且再次减刑,改为“牢固监禁”。死缓又改无期了。这就是晚清的执法。

就这样,周福清一直被关押在杭州监狱里。关到光绪二十八年,公元1902年的时候,按照庚子年八国联军入侵时趁乱逃跑出狱,事后又主动回归的罪犯均给予宽免减刑待遇的特例,周福清被获准出狱。

算起来,周福清一共蹲了八年大狱。在出狱后第三年,他病死于家中,他的儿子周用吉,因为父亲的舞弊案不但没当上举人,连秀才的功名也被革除,终日郁郁寡欢,积忧成疾,年纪轻轻刚三十五岁就死去了。

原本富庶的周家,也因这场重大变故急速败落,生活窘困,举步维艰。那时候,鲁迅才十多岁,不得不跟着母亲到乡下去避难,饱尝人间冷暖,世态炎凉。

鲁迅曾在回忆中说:祖上本是殷实富足的大家,但在我13岁时,我家忽而遭了一场很大的变故。几乎什么都没有了;我寄住在一个亲戚家,有时还被称为乞食者。

此段回忆里的“乞食者”就是乞丐,要饭的。其中“很大的变故”,就是指祖父周福清舞弊案。案子背后是晚清科场不可告人的勾当,看在眼里都是悲哀,看不到的都是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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